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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張淑珠 - 一般公告 | 2026-03-31 | 點閱數: 45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30日桃教中字第115002630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欲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旨揭縣市服務者,請轉知教師旨揭事項。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