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6-04-13 | 點閱數: 4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8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3914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係新增「立百病毒感染症」為第五類傳染病。有關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參考「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或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 )查詢。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日衛授疾字第1150100305號函(如附件)。

  •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2026.pdf
    1)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2026.pdf